新住房内数次出现下水道倒灌,业主将房地产公司和物业公司告上法庭。近日,上海法院根据业主、房地产公司和物业公司各自承担的责任,对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。 原告宋某诉上海疏通下水道
称,2006年10月,自己从某房地产公司购买了楼房一套。后该楼房数次出现下水道倒灌,致其受到财产损失。要求房地产公司和物业公司赔偿经济损失61122.3元。
法院在审理中查明,该楼房卫生间倒灌存在三方面原因:主要原因是毛巾等杂物堵塞,其次排水管道呈断裂状态,再次是物业管理存在薄弱环节。房地产公司提供宋某使用的下水管道存在瑕疵,物业公司因管理薄弱,致使楼房卫生间倒灌,给宋某带来财产损失,法院一审判决房地产公司和物业公司共赔偿宋某1万余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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